各二級學院、處室:
依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21〕1號)、《湖南城市學院縱向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湘城院發【2017】70號),學校啟動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等。
2. 除上述項目類型以外的其他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另行公布指南。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等,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3. 2021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獲批準后,應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二) 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 申請人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和《202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
2. 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請注意:2021年,在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繼續試點項目經費使用“包干制”的基礎上,將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包括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港澳)〕納入“包干制”試點范圍,申請人在申請上述兩個類型項目時無需編制項目預算。
3.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申請人應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
4. 申請人及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5. 申請人應確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后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或者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6. 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二、材料報送
1.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直接提交的申請,我校教師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需將材料報送至科研處;
2. 項目受理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2021年3月5日24點截止,提交申請書至系統進行形式審查和人員查重,沒有參與形式審查和人員查重的項目由項目申請人自己負責。
(2)第二階段:形式審查有問題需要修改的申請書最終提交截止時間:3月14日24點。這一階段只能修改申請書內容,不能對參與人員進行增減。
3.申報受理地點:科研處(辦公樓408室);
4.聯系電話:6355075,QQ工作群:152623411。
湖南城市學院
2021年1月6日